江高镇政府:
送来《关于申请审批江高镇重点道路照明改造及旧路灯迁移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江高镇重点道路照明改造及旧路灯迁移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
二、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本项目对江高镇重点道路进行照明改造及旧路灯迁移,道路总长度约23.7千米。其中拆除夏花三路及江人路部分段、环镇西路及神山大道西三条主干道路灯,道路全长8.5千米,新增中华灯463套;拆除后利旧路灯451套,安装于庙企路等路段以及旧灯改造的新楼村、郭塘村、郎头村及罗溪村,全长约15.2千米。建设内容包括原有路灯拆离及安装,中华灯安装,电缆及管道敷设,设立箱式变电站等。
三、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估算为2721.47万元,其中工程费用2064.23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455.65万元,预备费201.59万元。本项目资金来源由区财政资金。
四、建设管理模式:项目由江高镇政府负责组织实施。请使用节能工艺、节能设备,落实节能工作要求;落实《广州市城市树木保护管理规定(试行)》和海绵城市理念建设要求。
五、招标事项。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详见附件。
六、本审批文件有效期2年。有效期内完成下一阶段审批工作的本审批文件持续有效;有效期届满时未完成下一阶段审批工作的,在有效期满前3个月内向我局申请延期,未办理延期手续的,本审批文件自动失效。
广州市白云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2年4月27日